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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雪地来客


  腊冬。
  川上,好大一场雪。
  这夜大雪下得正紧,北风凛冽,鹅毛般的大雪纷纷扬扬地下了一夜,川鲁大地上万物披上银装。眺望四野,雪地东面白蒙蒙的山脉蜿蜒伸向北方,宛如一条动极思静的银龙盘伏在大地上:西南面是一条雪道,两侧是一片落叶林,此时已换上一身素装,尤显得玉树琼枝,煞是好看。
  雪下至半夜,竟是越下越大。这时从远处隐隐约约地传来一阵沉闷的马蹄声,似乌云压阵,向这边飞驰而来。不久,只见雪地远处出现了一匹骏马,高大威猛,遍体黑毛,只在马额正中生有一块桃花大小的红斑,耳若削竹,目似铜铃,四腿修长,体态神骏,是匹难得的北国龙驹。马背上似伏着一个人,不过距离还尚远,无法分辨。
  半刻,黑马驰得近了,只见马背上伏着一位老者,脸上、发须上粘着不少雪花,他脸色苍白,双目紧闭,双唇紧闭,竟已昏死过去。
  黑马身上沾满了黄色的污泥和白雪,想是已驰骋一段时间了,但是在它的双眸里没有显出一丝倦意,却通人情似的,饱含着焦虑和忧伤。它撒开了四蹄,飞快而又平稳地径直向东南面驰去。驰了大约三里,到了大山脚下的小村庄,它似乎异常熟悉此带,脚下加力,一溜烟地驰进村子。过了两条大街,向西过了几家村舍,最终在一家紫黑色铜皮大门前停了下来。
  黑马伸长了脖颈往门上蹭,企图顶开这扇门,一边又发出低低的嘶叫。良久,从里面传出了一老人的嘶哑的声音,“来了------,是谁呀?”只听那人一边簌簌地穿上衣服,一边踏着雪向门口走过来。
  “吱——”地一声,门开了,从里面出来一位年约六旬,神态清瘦穿着棉大衣的老者。
  “三更半夜的,是——咦,是小黑?”老者嘟囔着仰起头来,咋见之下,竟有些吃惊。看样子他认识这匹马。
  “小黑,你怎么又回来了。------咦,是—”老者这时才察觉到了马背上伏着人,扶起那人,尽管那人脸上覆着一层雪花、白霜,可一看之下还是不禁大吃一惊:“刘兄!”
  黑马俯首作低低的嘶啸,伸颈蹭着老者,状甚焦躁。
  老者连忙将马儿牵进大院,一边往屋里喊道:“宗元,快来!”
  “怎么回事,爷爷!”屋里传出一个略带嘶哑而又稍显稚嫩的声音。老者高声回道:“你,你刘大伯出事了!”
  “什么—?”那声音有些惊异。
  大屋的棉帘唰地掀起,从里面走出那说话的主儿。只见此人身着青衫,外披件棉绒大衣。年方弱冠,身材修长而瘦弱,面目清秀,满脸的书卷气,秀气的剑眉,一双乌黑有神的眼睛,高挺俊俏的鼻子,长得温文尔雅。
  老者把马拴到马棚,然后与过来的宗元合力将刘伯从马背上扶下来,搀进大屋。一进屋,顿觉暖和,一扫外面的寒冷。大屋分里外两间,只见外屋四壁挂满了兽皮,左侧是一铺炕,墙边靠着两把猎叉和一把弓箭。二人将刘伯抱上炕,老者给他身上盖上了厚厚的两层棉被,又往火盆里加了干粪,把火拨得再大些。
  宗元跑进内屋,打了一盆热水出来,热了毛巾,去擦刘伯脸上和发上的雪与污泥。刘伯的脸拭净后,原来是一位年约五旬,满头华发,脸庞清瘦的老人。
  话说到这先搁在一旁,且说说这老少二人的来历。这宗元的爷爷姓戈名云仪,十几年前带着孙子宗元从外地搬进来这个小村子──牛村。这牛村中的村户大都是猎手。这戈爷年岁虽大,但身骨子却甚是硬朗,而且他对捕猎是极为在行,熟之又熟。宗元自幼体弱多病,骨瘦如材,戈爷便没让宗元随他打猎,只让他跟随一位私塾老师念书。但宗元这孩子悟性不高,常人只须学一日便掌握的知识,他却须学上三日才能领会。还好宗元的记忆力是超群的,但教他记住,他便永生难忘。
  戈爷伸出右手翻起刘伯的右眼皮,只见他的眼瞳上竟布满一层幽幽的蓝色。戈爷不由倒吸了口气。“天哪,他中毒了!”戈爷喃喃地道,“中了毒,且受了风寒,很棘手!”
  这时,宗元又从内屋端了一盘热水出来,于是凑到戈爷身边,摸着鼻子问道:“爷,刘大伯没事吧?”戈爷摇头,“只怕病得不轻啊。”“那,我去请胡爷替刘大伯看看吧。”宗元提议道。戈爷“呀”地一声,右手一拍脑勺道,“瞧我这脑袋,怎么把他给忘了。宗元,你马上去一趟‘回春堂’,请胡爷马上过来。”
  “好,我就去。”宗元在身上披了件棉衣,就匆匆地出了大屋。
  大雪下得没有个尽头,天宇漆黑,北风凛然,充斥着严肃和庄穆。这时大屋里戈爷将刘伯衣裳尽数褪去,用热水敷了毛巾擦拭他的全身,如此反复数次,直擦到刘伯通身发红为止。戈爷这才替刘伯重新穿好衣裳,盖上棉被。
  戈爷静坐在炕头,凝视躺在炕上的刘伯良久良久。他脸上忽然一阵抽搐,眼眶里阵阵酸楚,不自禁地涌出滚滚热泪。“十六年,十六年了!”他喃喃地道,拭了拭泪,起身走进内屋里。
  刘伯静静地躺在炕上,渐渐地,渐渐地,他的眼皮骤然一阵跳动,似要苏醒过来。果然,他缓缓地睁开了双眼。他的双眼充满了疲惫和忧虑,他缓缓转动头颅,打量了一下四周。“吁”地,他松了口气,又闭上了双眼。这时,戈爷从内屋出来,一转盼,察觉到他的苏醒,微微一笑,沉声道:“刘兄,你醒了!”刘伯欲抬起身子,戈爷连忙上前按住,“都成这样了,就免了吧!”刘伯只好点点头,却是不语。他抬头仰视屋顶,突然颤颤地,干涸的嘴唇一阵抖动,道:“碧瑶---瑶红云玉燕飞,黑---黑魄万雷------夺金龙,咳咳---”
  戈爷听了,霍地脸色全变白了,双眼突然充满了一种奇异而又自豪的光芒。刘伯凝视着他,眼中流露出尊敬之色。他闭上眼睛,缓缓地、缓缓地说:“戈爷,红/云/重/现/江/湖/了!”
  听到这话便如晴天霹雳在戈爷头顶炸开,直炸得他脑门嗡嗡作响,竟然不由往后踉跄一步。屋外风更大了,呼呼、呼呼,只听大院里的花盆被吹得乒乓乱滚,门板也正吱吱地来回叫嚷个不停。
  刘伯又闭合上双目。戈爷终于平静下来,眼中的那种光采也逐渐黯淡下来。他缓缓仰起头,凝视远方,仿佛在深檐危阁之中,隐藏了他数十年来的最大的隐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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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且将这头按下,再表戈宗元风风火火出了大院,直奔乡里的唯一的一家药铺—回春堂。牛家村方圆只有数里,百来户人家,大都是猎户,只有西口一家货店,南面一家药铺。这药铺自然就是“回春堂”,堂主姓胡名锦,年约五旬,精通医理,善治跌伤。但一来牛家村人丁稀少,二来村户大都是猎户出身,身骨硬朗,体格健壮,小跌小伤也能自个料理。胡锦在牛家村也就成了个半闲人,除了偶尔替乡里乡亲把脉看病,整日便在自家闭门养花玩鸟。不过,这胡锦却与戈爷十分要好,二人时常凑在一块下棋品茶,因此戈宗元与胡锦也很熟。
  宗元赶到“回春堂”时,已是气喘如牛,汗如雨下。这会儿,鹅毛般的大雪下得越发紧了。
  “嘭嘭嘭”,宗元在“回春堂”的紫色大门上用力拍打,一边喊道:“胡爷,胡爷!”
  一面冷得哆哆嗦嗦,那刺骨的寒冷似已直渗入他的体肤之中。宗元叫得久了,气得改口:“胡老头,胡老头!”
  “吱—”地一声,从紫门后钻出一个白发苍苍的头颅。那老头一双三角眼,偌大一酒蹋鼻,嘴唇下一撮白花花的山羊须,样子甚是滑稽。这时,那老头一双眼珠滴溜溜地乱转,十分灵动。老头看到宗元,咦道:“元宝,怎么是你呀?”
  宗元不高兴地道:“胡老头,为什么叫了半天才出来呀?”显然那老头就是胡锦。胡锦头伸在门外,身子依旧在门内,他摸摸通红的大鼻子,笑嘻嘻地道:“没办法,人老了,耳朵不好使唤了吗。”
  “不跟你瞎扯了,”,宗元道,“刘大伯中毒了,爷爷让我来请你去替他看病。”“刘大伯,那个刘大伯?”胡锦问道。
  “就是-----咦,这是什么声音。”宗元正要说道。这时,从村子西面远处传来一阵阵雷鸣般的马蹄声从远到近,速度迅猛之至,已如风如电般驰进牛家村,并往“回春堂”方向驰来。
  片刻之间,宗元便看到六、七匹黑马从西门街拐处驰过来,胡锦目光一扫,触及当首黑马上坐的汉子,眼中精光一闪,暗道:“咦,‘金风堂’二堂主雷厉。”宗元好奇地伸颈待仔细看,马上坐着数位锦衣貂袭的汉子,为首的那个汉子年约三十,国字脸,浓眉粗目,双眉之间有一道竖立的长约一寸的刀疤,眉宇之间透出股豪迈之气,所穿锦衣正中绣着数条轻荡摇曳的柳枝。他口中叱喝声声,却已一直掠过二人身旁,踏起雪水飞溅,宗元连忙用手掩住头,只听头侧响起一阵嘹亮爽朗的笑声,夹着话语:“小兄弟,对不起了!”等他再伸头看时,马载着几个汉子已跑得远远了。
  宗元目视着黑马渐渐远去,心中对那汉子却产生不胜向往,低声暗道:“何时要是我能像那位大叔一样该多好啊?!”胡锦忽道:“你会有这一天的。”
  宗元顿时满脸通红,嚅嚅地道:“胡---胡老头,你,你胡说什么?”
  胡锦嘻嘻地瞧着他只是笑,突地“哎呀”一声道:“元宝,你刚才要说什么刘来着?”宗元顿时醒悟过来,急道:“是刘伯伯,刘文昭伯伯!”
  “是他,”胡锦身子一震,豆大的三角眼霎时一亮,眼中瞬间布满了只有武林高手才有的精光,这时的胡锦与平时判若两人,此时的他腰也不曲了,身也直了,神采奕奕,威仪四射,竟似是戍守边疆的将军一般。但转眼之间,他眼中的神光已悄然逝去,又恢复了常态。
  宗元丝毫没有留意到他的变化,继续道:“爷爷说胡伯伯可能已中了毒,让我赶紧来找你。老爷子,你就快点走一趟吧。”
  “好,我马上过去。”胡锦沉声道,眼中却已情不自禁地流露出少许惊疑。他转身进屋取了药囊,随之出了门。
  雪花纷飞,二人走过西街,胡锦见雪地上碎碎蹄印,一直延伸到雪地的远处,眉头一皱,随既舒展,附首宗元耳边,如此这般一番,听得宗元又惊又喜,连连颔首,实在是心痒难耐,马上加快一步推门入院依计行事。
  胡锦掀起棉帘进去,转睛便看见炕上侧卧着一个人,坐在炕头边上的老者正是他的老朋友—戈云仪。戈爷听到步声,转头望去,目之所触,不由脸上神色一弛,对他微一颔首。
  胡锦一拱手,道:“戈二爷,我来了。”“算了,这些能免则免,先替文昭看病吧?”戈爷坐在炕头,漫声道,“文昭醒过一次,刚才又昏迷过去。”
  胡锦不再多言,径直行至炕头。这时院里响起宗元牵马的喝声和脚步声。戈爷眉一皱,正欲发话。胡锦道:“别管他,是我让他去办点事。”戈爷点点头,不在说话。胡锦卷起袖口,轻翻刘文昭的眼皮,只见他的眼瞳上布着一层乌青,暗含死灰,脸色是越来越难看,皮肤浮肿,体温却比常人的体温要冰凉得多,隐似罩着层白霜。这时,院外的马蹄声越发远去,想是已去得远了。胡锦不由眉宇紧锁,又拾起刘文昭的左手凝神听脉,良久他才眉间一展,松了口气,展颜道,“还好!金蛇之毒还尚未侵入心脉,总算还来得及,”一边从药囊里拿出只白瓷瓶,倒出两粒白色药丸,和水给文昭服下,一边道,“我这两粒‘龙虎护心丸’可暂时护住他的心脉,延缓毒性发作。但要将他身上的毒气尽数褪去,却少说也要两个月。”戈爷问道:“这一时片刻可会醒转过来?”胡锦道:“他马上就会醒了。”戈爷不再言语。
  半晌,炕上的刘文昭脸色稍些好转,缓缓睁开眼睛,神态好不疲惫。他所中的金蛇之毒剧毒无比,他竭尽内力将毒气压在全身四肢,护住心脉,捱到现在实在已是精疲力竭了。当他看到胡锦时,虚弱的脸上浮起一丝欣喜的笑容,道:“三---三哥,你---你来了,看来---我的命大半是保住了。”胡锦紧握他的手,凝视着他那疲惫的脸庞,一时间万千思绪齐上心头,思及伤处,眼泪禁不住簌簌而下。胡锦道:“五弟,你---你怎么落得这么一下场。告诉三哥,到底怎么回事?”
  “说来---话长,那日—”刘文昭正要述道,戈爷却打断他的话语道,“文昭,你还是先歇息会,养养精神吧。”胡锦也醒悟道:“是呀,我今天怎么啦,五弟,你还是先安心养病吧。”文昭摇头道:“戈爷、三哥,我知道你们关心我的伤势,但是这次事关重大,可能关系到堂主的下落和红云堂的------,这件事我一定要先有个交代,让我把话说完吧。”戈爷和胡锦听到“堂主”神情俱是一肃,也不再劝说了。
  “当年,我受大哥之托,追寻堂主的下落。从临安到西域,从大漠到江南,十几年来,我走遍大江南北,但任我怎么找,还是得不到堂主的下落。这十几年来,我在牛村呆了三次,每次看到三哥和戈爷您用那期待的眼光投向我的时候,我就感到我对不起诸位兄弟对我的信任,对不起红云堂对我的再造之恩。半年离开你们之后,我考虑了很久,决定回温州一趟,因为红云堂初建时的总堂就设在温州的“莲花池”,我想堂主可能会去那。于是我便起程赶往温州。但在途中,我却发现了两件异事。一是沿途有众多武林人士来往,且大都是朝河南省方向去的。我在一群江湖人的谈话中听出了点名堂,大概是武当和少林联合在江湖上发“武林帖”,召开“武林大会”。但同时我又发现有长乐帮徒众大规模行动的踪迹。我于是在暗中跟踪一组长乐帮徒,他们都装扮成一些貌不惊人的寻常老百姓结伴而行,若不是在一次无意中显露了破绽,我也不会发觉。经过一段时间的跟踪,发觉他们在一家客栈住下,于是我于夜里暗探其房间。我在他们不觉之时上了房顶,小心揭开瓦片,发现他们五人正坐在说话。我屏息谛听,在他们的谈话中我听出了点蹊跷。他们其中的一人道:‘------上头这次派我们去温州不知又有什么任务。不过,我看这次,上头好象很重视此次行动,派出了这么多的人手。”又一人哼道:“这还用得着你说。听说上头已派出了九天十君中的四君,可见对此次任务的重视。其实,就咱的头头就一般的任务,上头也不会派他出去。头儿,您说对不?’他所说的头儿哼道:‘事情可没有这么简单。近日来,在江湖上又出现了一个行迹类似当年红云堂的暗中组织,这组织尤其在浙赣地区特别活跃。上头可能怀疑是红云堂死灰复燃,因此上头分组派人手到浙江地区潜伏侦察,如果发现红云余党,不要打草惊蛇,先握住他的底再集结人马将他们一网打尽。’众人齐道:‘原来如此!’我听得一惊,一不小心出了声,顿时让他们发觉。头儿马上跃起,右手一扬飞出一物,直向我袭来。我侧身欲闪,不料那头儿发射的不是飞镖之类的暗器,而是一条金光闪闪的小蛇。金蛇在空中一摆身子,顿时咬住我的右手手指。我心中暗道:‘不妙’,甩掉金蛇,抽身从屋顶上跳下,骑上小黑,马上飞速离开。那伙人没有追上来,我隐隐约约地听到:‘不用追了,他活不了!’这金蛇之毒剧毒无比,辛亏身边还带着三哥的解毒丸,使我可以勉强支持下来,但不久便失去了知觉。幸好小黑通人性,识得回牛家村的路,便一直背我背到这儿来。事情便是如此。”刘文昭身子虚弱,说了这么多,有些支持不住了。
  戈爷和胡锦听得连连变色。红云堂,在这个令他们梦牵心动的名字里牵挂着他们的一份执着和追求,红云堂,在这个用他们为之奋斗的汗水和热血换来的名字的背后又隐藏他们多少辛酸和苦辣,多少欢乐和梦想,为了红云堂,多少人抛头颅洒热血,为了红云堂,多少人背井离乡,为之奋斗。他们听到有关红云堂的事情,又如何能不动形于色呢。
  戈爷沉声道:“在此之前,你可曾听说过那个神密组织?”刘文昭摇头道:“没有。听他们所言,这个组织大都在浙赣地区活动,行事诡密,而我这几年来都在黄河上面走动,因而不大清楚。”戈爷又问道:“那你可曾听到这组织的当家人是谁?”刘文昭摇摇头。
  胡锦适才摸着鼻子沉思不语,忽然似想到什么,精神一振,道:“也许是堂主重出江湖,重振红云堂。”戈爷和刘文昭俱是精神一振,文昭道:“对呀,我怎么没有想到?”戈爷复又一想,摇头道:“不要太天真了,若是堂主,他必定会来牛家村取堂旗,这一点是我和堂主约好的。”但虽是如此,他们还是报着侥幸的希望。胡锦轻拍刘文昭的左肩道:“五弟,你放心,等你这次伤好了,三哥一定陪你将那伙王八蛋的骨头给拆了。”
  正在这时候,忽见戈爷侧耳倾听,打个手势,沉声道:“小心,远处有马声。”胡锦展颜道:“大概是宗元吧。刚才呀,是我担心三弟来时的马蹄印会引来麻烦,我就让宗元去将五弟来时的马蹄印扫去,骑马往反方向骑一程再回来。”刘文昭陪笑道:“戈爷,忒也小心了。”戈爷微蹙双眉,道:“不,好像不只一匹。------一,二,三,------四,四匹马。”这时候,胡锦和刘文昭也都听到了从远而近的挞挞蹄声向这边过来,但还是听不出匹数,这就体现三人的武功修养的差距。
  胡锦面色也凝重起来,道:“五弟,你还是先避一下吧。”文昭忽然想起一事,道:“三哥,戈爷,在我昏迷之前似乎听到旁边一人‘咦’地一声,且叫出我的名字,听那声音,似乎是当年的雷暴------”胡锦一听,鼻子抽搐几下,嘿道:“是他。”
  这时,四匹马飞驰而至,马蹄声在大院前截然而止。院外一人叫道:“到了,伯伯。”另一人洪声道:“原来在这呀。”戈爷看看胡锦,胡锦沉着脸,不发一语,只是冷笑。戈爷摇摇头,叹了口气。
  大门推开,一人急步上前,揭帘而入,只见他脸颊清秀,满含稚气,正是戈宗元。宗元道:“爷,有位刘伯伯的朋友来了。”
  门外一人洪声道:“刘老弟,你教我好找呀!”话音未落,这人已掀帘而入。来者面如紫枣,阔首大口,双目似电,顾盼有神,身魁体壮,头戴员外帽,身穿白虎银丝袍,外披火红披风,端地是气势如山,威风八面。戈爷瞪了宗元一眼,回首对来人道:“雷暴,没想到你我二人还有见面的机会呀。”
  雷暴双目环视,看到戈爷时不由有些惊愕:“戈二爷,你怎么也──?”随即领悟过来,掀眉笑道,“不错,若非你在这,刘老弟也不会这么急着过来。”雷暴显然已看到胡锦,却只充不见,也不向胡锦打个招呼。而胡锦也只是冷笑。
  刘文昭勉强挺起身,双膝盘坐,缓缓道:“雷暴,多年不见,武功不知你是否有长进,但你的跟踪术倒是越来越像猎狗一般灵敏了。”雷暴打个哈哈,道:“刘老弟,你又在取笑我了。我哪会什么狗屁跟踪术。你------你的伤怎么样了?说起来那天也真巧,我凑巧在凉山镇要办点事,没想到却正好一眼瞧见你伏在一匹黑马上从我身边飞驰而过,当时,我他妈还真差一点认不出这个垂垂欲危的骑客就是当年红云堂堂主身边最得力的五大护士中的老五‘君子剑’刘文昭。出于关心和好奇,我就跟了过来。刘老弟,你不会怪我吧?哈哈哈------不过,刘老弟呀------刘老弟,不是我说你,实在是你太不爱惜自己了。想当年,老弟乃浊浮佳公子,风流倜傥,多少美人佳丽钟情于你。奶奶的,有多少人不羡慕你呀!要是你能洁身自好,也不会落到这地步呀。”刘文昭掉头看看胡锦的背影,回过头脸一沉,冷冰冰地道:“什么叫洁身自好,什么叫落到这地步,雷暴,你有本事就给我说清楚。”
  雷暴看看戈爷,又看看胡锦,仰首哈哈笑道:“这个吗,他吗的不说也罢。”
  这时候,胡锦霍地转过身来,冷笑道:“我倒还记得你当年是怎么背叛堂主,怎么背叛红云堂的!‘洁身自好’这句话给你倒更适合。”雷暴神情一紧,却不回答。胡锦又道:“你要只是堂堂正正的走也罢了,没想到临走时你还想盗走红云堂的红云大旗。”雷暴脸色一厉,双眸爆射出精光,隐隐现出金灿的光芒。他涩声道:“胡锦,我可告诉你,我雷暴虽说不上是顶天立地,但我说一是一,说二是二,这红云大旗之事实是有人陷害,我绝无此意。你我的恩恩怨怨,总有一天会了结,但你不能公报私仇呀。二十三年前就是你挑起堂里的兄弟跟我作梗,二十三年后你还是这个样。------我也不跟你费劲了,反正,我就是这句话!而且这句话我说了二十年,今天我还是这句话!”胡锦“嘿嘿”冷笑几声,如何肯信。
  雷暴道:“投奔万雷堂,那是杜天雷杜堂主对我有再造之恩,又视我如兄弟,将万雷堂的三堂主宝座交给我,虽说戈堂主对我也是情同手足,但常言道‘水往低处流,人往高处走’,我不能不为自己的前途打算,何况当时堂内有六大长老,五大护士,四大分堂堂主,又有红漓五兄弟、红菱三姐妹,少我一人不少,多我一人不多。没我在,堂里照样生活,甚至还少了一些麻烦。既然如此,我离开红云堂,不是两全其美吗!”
  “哈哈,哈哈”胡锦仰天大笑,双手伸向上空。良久,等他笑罢低下头,只见他脸上浮现出两团病态的红晕,“说得可真好听,雷暴你不仅鼻子长进了,说话的本事也长了不少,竟能把话说得如此冠冕堂皇,我实在是佩服佩服!”戈爷只是不语。而宗元却已被搞的胡里胡涂,摸不着头脑。他心中暗暗嘀咕,难道我将爷爷的仇家给引来了。
  胡锦冷笑道:“想当年,你未入红云堂之前,在江湖上误杀了‘满天星’庄桐,庄桐的五个拜把兄弟‘凤阳五虎’发誓一定要将你碎尸万段,以报兄仇。那日,你与五虎在虎岗决战,戈堂主恰巧在场,他见你在五虎的包围中虽尽处劣势,身上挂彩不断,但你或守或战,不失清醒,镇定自若,不失章法,不失一武学可造之才。眼看你就要丧身于五虎的乱刀之下,堂主以为你是一可造之才,又属误杀,不忍就此让你丧命,于是便出面调解。但五虎报仇心切,一口回绝。堂主见不能马上消了两家的怨恨,便请求五虎将你交给他并给他十天时间办点事情,十天后一定将你带给五虎。当时五虎虽知红云堂赫赫有名,但见戈堂主如此年轻不由有些不服,便要求堂主当场露一手,只要能使他们心服口服,他们便马上答应。”说到此时,胡锦脸上突然现出景仰、佩服的神情,双眸投射出炽热的光芒。而在场的人中除了宗元外也无不如此。而雷暴的表情更是古怪。宗元则不同于旁人,他从小到大哪曾见过或听过什么豪侠仗义的事迹,这时候他听得如身临其境,血脉怦张,兴奋不已,激动不已。他不禁问道:“胡伯伯,后来怎么样呀?”这时,却是刘文昭抢着答道:“堂主知道此时若不露一手,五虎是不会放人的。于是堂主笑着说自己刚学了一套书法,便在虎岗的一块大岩石上写了一套‘兰花帖’,共写了十二个字‘满座衣冠似雪,踏破贺兰山缺’,五虎一见之下,自是心服口服,无话可说,便------”
  “等等,等等,”宗元叫道,有些迷惑,“为什么那个堂主写了一套书法就让五虎心服口服了?”
  刘文昭笑道:“你道那书法是用笔写的吧?”宗元道:“不是吗?”
  “当然不是,是用手指写在石壁上的。一字一字,入石三分,没有高强的内功和指力,谈何容易!”刘文昭道,带着自豪。宗元听得挠舌不已,伸出自已的五指在空中比划几下,他简直无法想象怎么才能用手指在岩石上写字,想到戈堂主在虎岗的飒飒英姿,不由心荡神驰。
  胡锦道:“不错,当年虎岗一役,江湖上便给戈堂主起了‘金指书生’的绰号,堂主名声大躁。”“那十天后,又怎么样了?”宗元念着故事中的十天之约,问道。“后来在十天里,堂主独身行千里,追杀了江湖上的三害‘恶渔民’方猛,‘刀客’楼狱,‘红烟客’白暮仇。而三恶正是五虎的世仇,五虎的武功较三恶高强,但五虎中的大虎和三虎都是有家室的人,二则三恶心性狡诈凶狠,因此五虎也不敢轻易去寻仇,免得将家人都牵连进去。十天后,堂主如约将雷暴带到虎府,五虎自是已知此事,感激涕零,心中也明白堂主的用意。因此那日在虎府五虎便主动要化干戈为玉帛,于是一场怨恨解于无痕。后来,堂主又将你带进红云堂,并将上乘武功传授于你。哼,没想到最后还恩将仇报,脱离红云堂,欲盗红云大旗,密谋消灭红云堂,还有------”
  雷暴听到后来脸上越来越红,脸色越见狞厉,狞笑道:“今天我来这,可不是要听你们唠叨的。我倒想看看这些年来你们是否有长进。来来来,胡锦,我们动动身骨子吧。”说着,蒲扇般的右手伸向胡锦。胡锦没料到他竟然说打就打,见他手掌伸了过来,只好也伸出右手。“砰”地一声,如中裂帛,胡锦闷哼一声,连退数步。一直不动声色的戈爷也大惊失色,待出手相救时已晚。胡锦脸色变白,嘴角流出鲜血,眼帘紧闭,已昏了过去。宗元惊呼一声,冲上去扶住胡锦的身躯。刘文昭和戈爷不约而同地怒道:“雷暴,你好狠啊!”
  雷暴道:“我只不过要切磋切磋,出手误伤总是有的吗。”
  戈爷愤道:“雷暴呀雷暴,你可真是一头豺狼。”
  雷暴道:“好说好说,既然如此,来来来,戈爷,我们也握握手吧!”右手伸探了过去。戈爷面色一整,恢复常态,淡道:“不用了。”左手似是随意地向雷暴挥了过去,一触雷暴的右手,立即在他的脉带上轻轻一拂,再一推,便要将雷暴的手推了开去。雷暴也非等闲之辈,戈爷拂中他的脉带后,虽是一麻却也无妨,雷暴右手手腕一翻一紧,像巨钳般套住戈爷的手腕,便待催劲发力。戈爷左手回攥,虎口发力,手臂用劲一震。雷暴只觉虎口忽地一阵发麻,左手不由微微一松,戈爷趁机挣脱雷暴的手钳,同时身子左倾,左臂一屈化成手肘撞向雷暴的右胸。
  雷暴魁梧的身躯微微后仰,右手化掌,随势作封,吐劲甩开肘锤。他深吸一口气,眼中忽然光芒大盛,眼瞳收缩,脸上隐隐浮现出金色光泽。就在这时,雷暴启唇爆喝:“接/我/一/记/紫/金/手!”右掌一立,向戈爷当面击了过来。戈爷一凛,不敢怠慢,连忙将全身功力凝聚到左掌,左掌呼地一声迎了上去。
  “嘭”地一声,两掌一触既分,二人身躯俱是一震,后退数步。雷暴眼中金光大炽,右掌一仰,喝道:“再/接/我/一/掌!”
  “嘭嘭嘭”,人影晃动,转眼间二人已相互对掌不下十次了。那雷暴数攻不下,怒气剧增,暴跳如雷,脚下一蹬,飞身而上,身子头下脚上的倒转过来,右掌盖天而下,怒道:“再/接/我/一/掌!!!”
  戈爷跟雷暴接了数掌,胸口气血翻涌,见这一掌气势更盛,心中暗暗叫糟,运集毕生功力于左掌,接了上去。
  突然间,局势又变,雷暴在空中电光石火之间左掌一掌击出,狂笑道:“戈爷,你中计了!”戈爷大惊,连忙双掌齐出,但为时已晚,“轰”地一声,二人四掌相合,戈爷已陷下土中。
  胡锦刚刚苏醒,一见之下,悲愤难当,用力嘶道:“雷---暴,你卑鄙!”他胸中作痛,又昏了去。宗元心中大惊,将胡锦扶到炕上,搀他躺下。
  宗元从来没有看到过两个江湖人的打斗,更谈不上高手之间的较量了,因此他看得既津津有味又胆战心惊,捏着一把冷汗,深怕爷爷敌不过雷暴而受伤。当他看到爷爷和雷暴两人手掌合在一起,便以为是在比力气,他那里知道内功和力气是风牛马不相及,全然是两回事。他只见雷暴身躯如此高大魁梧,相形之下,爷爷却是如此瘦弱,那爷爷不是输定了吗?如此一想之下,宗元大急。
  而两个当局者的感受则与宗元的所想截然不同了。戈爷接住雷暴一掌后,他只觉从雷暴掌上传来一股极为霸道的内劲,如惊涛骇浪,若山洪暴发,滚滚而来,且是一层高似一层,一层强似一层。他心中暗惊,一面运劲全力抵挡。雷暴只觉从戈爷掌上来的劲流清纯温和,浩浩荡荡,他所发出的内劲就如陷进了沼泽,毫无反应。雷暴暗忖:今日若不能将戈老头扳倒,奶奶的,我还有面子在江湖上混吗。只要将戈老头击败,那几个不在话下,说不定还能得到几件当年红云堂的宝物呢。雷暴主意打定,于是将功力提升到最高层,但仍旧不能将戈爷击败。假若雷暴的功势如怒涛狂潮,席卷而来,那戈爷的守势就如江海中的巨礁,任你如何狂轰乱炸,始终屹立江心,巍然不动。过得片刻,雷暴猛地醒道:自己的功力在一点点地减少,只怕再过片刻就要落到劣势了。但他仍然镇定自若,因为他看到戈爷的脸色也正在发白,汗水涔涔,谁输谁赢,还未成定数。
  宗元看到爷爷的身躯摇摇欲坠,不由大急,上前便要解围。戈爷大惊,不顾雷暴的攻势,叫道:“别过来!”雷暴大喜,暴喝一声,全力一震。
  戈爷一声断喝,急将功力提至极限,只见他脸上一层红光忽现,眼中精光暴射。“砰”地一声巨响,二人飞也似地分了开来。雷暴顺势飞似地冲出屋子,从外头传来他的声音:“戈爷,今天就到此为止,下次我定当再来拜访!哈哈------”
  戈爷脸色发白,冷汗涔涔,身子摇摇欲坠。宗元忙扶戈爷坐下。刘文昭问道:“戈爷,怎么样?”
  戈爷摇头道:“还好,雷暴的最后一记暴掌虽伤了我,但他也吃了我一记红云掌,也好不了哪去。”刘文昭道:“那你还是先调理内息,休息休息吧!”戈爷点点头,闭上了眼睛。刘文昭又吩咐宗元:“宗元,去大院把门关上,仔细拴好。”宗元应声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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