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一页
前一页
回目录
回首页
29.好鱼


  何车不是鱼——至少,他就算是鱼也是一条历经大风大浪的大恶鱼,而不是任人捉摸的“好鱼”。
  何车也不是顽石。
  ——如果他是石头,那么,他就是火石。
  电光火石的火石。
  如果说他的“七赤飞星拳”和“七夕飞觞拳”又急又快又猛烈,那么,他的“九星掌”和“九觞掌”则更具爆炸力。
  他仿佛要在雷凸还没及轰他之前他已用一种出奇制胜的掌法屡出奇招的炸掉敌手的头和躯干。
  但更可妙的是他的腿法。
  他的脚法一时缓,一时急。
  急的时候一连踹出七腿。
  缓时一脚。
  连环七腿,固然难闪难躲,但只起一脚之时,却更是要命!
  他飞腿攻向雷凹,时缓时速,在雷凹扛着的铜管子还没机会“对”准他之前,他已一脚七脚、七腿一腿、一脚七腿、七腿一脚的把对方踹得东倒西歪、招架不住。
  其实,最可怕的,不是他的腿法。
  也不是他的掌法。
  当然亦不是他的拳功。
  而是他可以一心数用,既出拳,又使掌,更可以踢出“七杀一心腿”。
  拳拳搏杀。
  掌掌夺魄。
  更且脚脚追魂夺命。
  他以一敌三,施出了浑身解数,愈战愈勇。
  他在搏斗时,就像一颗火星:拳是他的电光,掌是他的火石,腿法则成了他的电、石、火、光,每一招配合起来,都是电、光、火、石!
  他连武功都使得那么不耐烦,招式也全无耐性,是以更暴躁,更具杀伤力。
  他不怕雷轰电闪,愈斗愈悍。
  因为他本身就是“火星”。
  何火星!
  其实所谓“七拳九掌七一腿”,施展开来,有另外一个名目,那就是:
  电、光、火、石——电光火石!
  何车正打得火起。
  可是更光火的是孟将旅。
  孟老板本来就不是个容易发火的人。
  ——由于他跟何车是好朋友,所以江湖人常戏言猜估:
  何都头想必是火星入命的人:他脾气火躁,没有耐性,动辄拍案而起、拂袖而去,不管他撞上什么,都会激出火花来。
  孟老板则好脾气,很少动气,万事有商量,想必是太阴星座命,就算有光芒,也不会耀眼炫目,就连他仗以成名的武功,也叫“七好拳法”,丝毫没有火气,他这种人,好像就算在他头上点燃炮仗也不会发出火光来似的。
  可是他现在也光火了。
  他本来很快的就看出文随汉跟那桌子的四人,应该就是“六分半堂”新请来的帮手同时也是雷家的好手,只怕对何车阻截文随汉一事决不甘休。
  但他更留意的是另一台面上的人。
  那张桌子也是有四个人。
  这四个人,并没有任何行动,可是,经验老到的孟将旅,却觉得他们最可疑,也最可怕。
  他们虽然没有行动,却有异动。
  他们的”异动”是“没有动”。
  ——全无“动静”。
  只静,不动。
  可怕的就在这里。
  他们从一开始进入“名利圈”(连孟将旅甚至也没有留意到他们是从何时进来的),一入座之后(孟老板也一时没察觉这几人是怎样坐下来的),就坐在那儿.似乎没有吃。
  也没有喝,甚至也好像没有说什么话。
  一人一进来就伏在桌子上,像在打吨。
  他一直保持不变的姿态,店里发生了那么大、那么多的事,他连头也没抬起过。
  另外两个人,一个高大威猛,一个文质彬彬。
  高壮威武的汉子如果昂首、挺胸、吐气,扬声,一定气势如虹,豪气干云:
  ——大概雄武的男子汉、大丈夫就是此人的写照吧。
  温文儒雅的是青年要是笑起来,一定很好看;若在说话,一定谈吐优雅;像这种举止有度的秀士,就算放一个屁,也必能放得令人神不知、鬼不觉、无色无味无人晓得。
  ——人说温柔俊秀的男子、书生,大致指的就是他这类人吧。
  可是两人都有一个共同点:
  无精打采。
  可惜两人一刚一柔,却都:
  无神无气。
  有神气的只是一个人。
  他不但有神,有采、简直还威风得可以在眼光里爆出星火来,神气得可以打从心里炸出火树银花来!
  但这人却很年轻——尽管他长得很高大,也颇为茁壮,但只要细察他的形貌,不管从他的肌肤、五官,还是动作、神态,都可以断定他:
  他还年青。
  ——不但年青,简直还十分年轻,或者说:他还只是个小孩子。
  也许,世间也只有纯真的孩童,还会对世事一切,产生出如此振奋、好奇、兴趣。
  孟将旅的注意力却不知怎的,集中在这一类人的身上。
  因为这令他想起一个人,还有几件事。
  同时也让他联想起一件事,以及几个人。
  事,是非同小可的事。
  人,是非凡的人。
  ——可是,眼前的人,会是哪几个人吗?
  实在不像。
  ——那么,要发生的事,会是那些震慑江湖、惊动武林的大事吗?
  应该不是。
  但愿不是。
  孟将旅之所以愿意在“名利圈”当个小老板,那是因为他已厌倦了江湖的斗争、武林的厮杀。
  他只想静一静。他要在这小圈子里过完这下半辈子。
  他既不想再杀人,也不愿任人追杀。
  他不是倦,他只是疲惫。
  只没想到的是,就算只是主持一家客栈、酒家,也一样有名利权欲、一样有明争暗斗。你要主持得好,要大权在握,一样得要争、得要斗。
  ——就算在少林寺、三清观里当主持都一样,人在世间,不管在家出家、入世出世,都难免要成王败寇、患得患失渡这一段人生路。
  有些人,孟将旅不得不帮。
  有些事,孟老板也不能不管。
  因为他是江湖人:
  ——当年,要不是有人来帮他、有些事倚仗了高手化解,他早就无法立足于武林中,也早已不能存活于世间了!
  人帮自己,自己就得帮人——“帮”字换了“杀”、“斗”字也一样。
  也许,这就是江湖规则。
  ——那怕这“江湖”里只养了一缸鱼:就算那是一缸和善的好鱼,也一样得斗、得争,要不然,不争这一口,就算别的鱼不吃它,它自己也连虫都没得吃了!
后一页
前一页
回目录
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