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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伤力”是一种力量、能把人体内所蕴蓄的潜力,一股脑儿像“爆炸”一般的激发出来,所向披靡。 在这雷怖往后退杀入“名利圈”的过程中,有几个细节是需作补白的: 一般人是“退守”或“攻杀”,好像凡“退”,一定得“守”,凡“攻”才可以“杀”似的。 但雷怖明显不一样。 他既进攻可以杀,退守时一样不攻也杀。 他小的时候,住在市肆附近,天天看人宰割鲜血淋漓的肉,长大之后第一份工作,就是看守屠场,自然更见惯了血肉横飞的场面。 之后,他给怔召边防作战,几次遭遇战,都尸山叠尸山,血肉溅血肉,他已习以为常。就算是他在大家族里那一系统内,也发生过弑父,奸母、兄弟阅墙和姑嫂仇杀事件,他自己第一宗犯的杀人罪,便是杀了因看不起他出身而出言嘲笑奚落他的老师,这才使他逃亡服役,征召作战,重回故地时,“雷家堡”己重新振作,把外系子弟重行收拢,这才把已“打出了名堂”的他重拔入“江南霹雳堂”门下。 杀人已成了他的习惯。 是以他进可杀人,退可杀人,醒可杀人,甚至睡亦可杀人——有一次,他大吃大喝大赌大嫖,然后大醉,昏昏睡去,他身边的朋友,照样胡混,忽然有人说话时牵扯了一个“杀”字、他倏然而起,扰刀就杀,一直杀了二十一个人——朋友全莫明其妙的死光了,连睡在他身边的女人也一样身首异处—— 他才停手,然后又吃光了剩下的菜肴,喝尽了桌上的残酒,再倒头大睡。到第二天有人发现血案,遣差役前来收尸,都以为他也死了,正要替他收尸,搬动他的时候,他猛然而醒,又杀一十六人,才在光天化日下扬长而去。 这一宗案件,亦曾在“霹雳堂”引起震动,连四大名捕中的无情也一再声称要雷家堡“交出雷怖来治罪,以服天下”,雷家几个主事人有的力保雷怖,有的则几乎要亲手处治他,认为他的好杀,滥杀有损雷门声誉,触犯众怒。 这也使得雷怖郁郁不得志于雷家堡之故。 再是杀人是他的兴趣。 他是因为好杀才去习武的——跟有些人为了成名,有的人为了报仇,有的人为了要夺权是不大一样的。 他对付敌人是杀,对待朋友也是杀,有时候,甚至连家人都杀。 ——雷艳之所以憎恶他,是因为他有一次有人放了一个屁,却没有人肯承认,因为那个屁有蒜味、而他那一天吃下了不少大蒜,故而人人都笑说是他,他一怒之下,就杀了雷艳手上的四名亲信:“飞星迅雷”雷移、“急雨行雷”雷禹、“大地风雷”雷逾,“旱天雷”雷愈,以及“山东神枪会”的“鼓气枪”孙马。因而与雷艳结怨。 为了一个屁,他也可以如此大开杀戒,更何况他现在正遇险! ——杀人,他一向都不遗余力! 这个紧急关头,他十分清楚一件事: 非拼命不能活命! 拼命,有时候是全力以赴,有时候是击败敌手,但对他而言,只有两个字: 杀人。 第一个“碰”上他的人,从后掩扑,这人是一个跑私货的帮客,名叫甘勇,奋勇作战,前三次冲杀,沾不上雷怖的边。 但也没有受伤,他手上一时没有兵器,抄起门旁两截干柴,见雷怖就砸。 他那么痛恨雷怖,其中一个原因,是因为他的独子甘新,刚才便死在雷怖刀下。甘新才十五岁,甘勇十分溺爱他,为了让他“长长见识”,恃别带他出来“跑跑”,没想到才第一次出门,第一天入京,先会“名利圈”吃一顿再说,便无缘无故的丧命在“杀戮王”手上。 ——他还那么年少,甚至连一个人都没杀过,一次战役都未曾参与过。 所以甘勇恨绝了雷怖。 他要跟雷怖拼命。 可是没有用。 ——如果对手太强大,拼命往往有时只是送命。 雷怖的“杀伤力”突给引发。 一发不可当。 亦不能挡。 干柴飞起。 人仆倒。 甘勇给这一股“杀伤力”立杀当堂。 甘勇一倒,还有奈奈和野野。 奈奈和野野都是江湖卖艺人。 他们一个擅于走悬索,一个善于表演玩火。 走索是一种平衡术。奈奈常抛一截绳子到半空,然后绳子就系在空中,他就一路踩踏而上,如履平地,最后独立于绳尖,跟一般走索者将绳两头系紧在行走其上不同,而且也困难、危险多了。 奈奈还能一绳飞抛,把围观人群中的内裤卸下,钩了回来,当事人还浑然不觉;更可以飞索勾着妇女的耳环,如探囊取物,人皆神乎其技。 野野则擅于玩火。 他把火焰当作一种游戏: 他可以将火光变作花开般灿烂,可以要火跳,赶火跑,又可以借助人力,让火发出呼啸,还可以将火光变作七色,他还可以伸手人火焰之中,而下致炙伤。 那是活火。 还有一种死火,那就成了他的绝技。 活火是拿来表演,取悦于人的。 死火则是杀人、伤人的。 ——他常用活火谋生,却很少使用死火:杀人只是让人死,却不能使自己生。 听说,他是当年“火王”蔡泣神的后人。 所以,他天生就善用火、擅使火。 不过,野野和奈奈,却不是主动的攻向雷怖。 相反的,他们本意是逃亡。 他们只想逃生。 可是,他们就在趁雷怖出了店门无际,意图要闯出去,却正好遇上了退杀回来的雷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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